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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图书馆关于进一步恢复开馆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5-22 15: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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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保山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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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次数:365次

尊敬的各位读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经上级部门批准,保山市图书馆自2020年525日起,按照“强化防控、总量控制、科学有序、确保安全、有限开放”的原则,进一步恢复开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开始正常执行本馆夏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二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周三至周日  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30,晚上18:30—20:00。

二、开放区域

在本馆2020年4月3日起恢复开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范围,增加开放自习室、电子阅览室。

 三、入馆须知

(一)所有到馆读者按照出入口通道标识出入(排队进馆时人与人之间的间隔须保持1.5米以上)。

(二)读者进馆须服从我馆工作人员管理,进行手机扫码“云南抗疫情”二维码、“健康码”)登记;不能使用手机扫码的读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如实填写联系电话、家庭住址、近期旅居史、健康状况等信息。

(三)读者进馆时必须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内,不戴口罩、体温高于37.2摄氏度的人员,谢绝入馆。

(四)经入馆检查有相关不适症状的读者,本馆将劝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

(五)疫情防控期间,对于违反入馆规定并拒不听劝的到馆人员,本馆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劝离或上报疫情防控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置,坚决维护广大读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四、注意事项

(一)读者进馆后如遇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须立即告知我馆工作人员,由我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二)从入馆到离馆,请读者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期间请与他人始终保持至少1.5米以上的间隔,请勿聚集、勿扎堆,尽量独来独往。进一步恢复开馆期间,我馆阅览坐席实行限制性管控,进馆读者须服从我馆工作人员管理,交叉空格就坐。对不服从管理或恶意干扰我馆疫情防控工作者,将依法依规报告有关部门处置。

(三)结合防控工作需要,我馆将根据坐席总量以及适时入馆人数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进馆人员一旦超出200人(上午100人、下午100人),我馆将及时限制入馆人数,暂停进入。

(四)1月4日至4月3日期间外借文献、期刊,因考虑到疫情原因可能导致部分读者无法按时归还书刊,故6月30日前免除该类读者逾期使用费;从4月4日起,读者外借文献、期刊,按照正常借阅规则进行管理。本馆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线上服务持续正常开展。

(五)本公告中的开放时间与开放区域为暂时性调整,我馆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直至疫情全部结束。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尚未全面结束,本馆读者服务工作须逐步、有序恢复,各项服务未能完全满足您的需求,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读者朋友谅解!

 

特此公告

 

                          保山市图书馆

                        2020年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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